证券行业作为强监管、严要求特许经营行业,新入职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监管法律法规,在此做一些合规小提醒:
( 一)证券从业人员禁止开立证券账户,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。
(二)证券从业人员禁止辱骂、顶撞或激怒客户,对客户进行人身攻击、骚扰客户或对客户投诉、咨询推诿赛责。
(三)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诋毁业内机构的商业信誉,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。不得有恶意诋毁同行、恶意挖墙角、抄袭同行宣传文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(四)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受客户财物 ,或假借各种名义进行利益输送,损害客户和公司利益。
(五)证券从业人员不得向客户承诺分担投资损失或分享投资收益。
(六)持有一般证券从业资质员工不得对个股进行分析、建议或直接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。
(七)证券从业人员开展营销业务时需准确展示个人信息,一般从业人员不得标注为投资顾问。
(八)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,应当完整、客观、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、资料并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。
(九)证券从业人员在开展营销业务时,必须履行了解客户、了解产品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。
(十)证券从业人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,必须通过企业微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官方渠道进行,不得擅自使用 QQ、个人微信或其他非公司指定的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