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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课堂 | 2025-03-21
从业人员禁区之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
股掌柜证券咨询

在证券市场中,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。然而,部分从业人员为谋取私利,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,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投资者利益。

在法律责任上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同时面临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。在民事责任方面,《证券法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规定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扰乱证券市场,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在行政责任方面,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,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款的规定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扰乱证券市场的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,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,责令改正,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。

在刑事责任方面,《刑法》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,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,扰乱证券交易市场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
因此,证券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坚守职业道德,提升合规意识,不编造、不传播任何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虚假信息,传播信息前确保其来源可靠并经过核实,积极参与市场透明度建设,维护公平交易环境。